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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们”惧怕什么样的曝光?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雷清明 发布时间:2014/3/26 10:58:30

3月23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在太原繁华闹市的公益广告显示屏上公布了一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名“老赖”的照片及其单位名称、身份证号、所拖欠金额以及有能力但逃避履行法律义务的相关信息全部被公开。

很显然,这些“老赖们”是真把人民法院逼“急”了。但是,曝光毕竟不是最终目的,法院无非是为了让这些“老赖们”要执行判决、要讲诚信。而且,在曝光前,法院对被执行人包括单位和个人都发出了《限期履行通知》,并告知如不按期履行,将按照相关法律向社会公布其具体失信行为。可是,曝光还是发生了,这说明什么呢?这些“老赖们”根本不怕曝光,大有宁愿“丢人”也不“舍财”的“气概”。

曾几何时,诚信被认为是这片土地的商魂,晋商更是被看做是诚信的代名词。可现在呢?据报道,2013年,仅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审结的1000余件案件中,有能力却抗拒、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案件,就占全部执行案件的40%左右。

这不仅是一个让迎泽区人民法院尴尬的数字,更是一个让每个山西人语噎的比例。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道: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规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毫无疑问,曝光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一种最有效的方式。试问:有谁敢,又有谁愿意与不讲诚信和不守法的人打交道、做生意呢?如果能了解到“老赖们”的这一种“人生”,谁不会多留个心眼呢?

那么,怎么才能让曝光的作用最大化呢?人无信不立,就是要让尽可能多的人都知道这些“老赖们”。而这就要求不仅要形成曝光的制度,更要保证曝光的强度和覆盖范围。

简言之,曝光必须要做到能够压缩“老赖们”的“活动”空间,特别是要压缩他们的经济活动领域和范围,因为“财”是“老赖们”最在乎的。

雷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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