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4月3日讯(首席记者 齐泽萍)记者今天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物业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省住建厅从本月开展为期半年的检查工作。
此次将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擅自改变规划;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付使用或将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商品房交付使用或强制交房;对购房人投诉的问题推卸责任、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商品房交付后,不按照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等。
房地产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主要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预售商品房;委托不具备资格的机构代理预(销)售商品房;违规收取定(订)金、预收款等。
物业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接物业服务项目;未严格执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验收手续不齐全;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的行为,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或非法占有经营收益等。
房地产中介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取得营业执照、未履行备案手续、超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以及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或编造虚假费用名目非法收费;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人员擅自转让资格证以及伪造、涂改证照;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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