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老赖”一边债台高筑,抗拒履行生效判决,另一方面过着奢侈的生活,令人深恶痛绝。许多债权人抱怨,通过法律追讨欠款,往往诉讼很成功,判决也很有力,但就是执行不回来。
近日,太原市大南门、柳巷、五一广场等市区繁华地段的LED电子显示屏公开曝光了6名“老赖”信息,其中包括姓名、照片、身份证号、欠款金额以及失信情形等。发布这一信息的是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利用街头电子屏幕曝光“老赖”不是山西首创。之前苏州市吴江区街头的电子显示屏就滚动播放了“吴江法院执行公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公开曝光。更早在2013年12月24日,无锡最核心的商业圈“三阳广场”一处LED大屏幕上也出现过一组“老赖”名单和照片。
老赖不但坑了债权人,也让法院头疼。老赖常常与法院“打游击”:有的“人间蒸发”找不到人;有的不惜假离婚,把财产转移到对方名下;有的企业玩“金蝉脱壳”,关闭正在被执行的企业,注册新的企业照常经营。执行法律的法院,需要靠“公开示众”的办法去达到目的,让人感觉有一种无奈的味道。
然而,“老赖”既然不要脸,奈何以羞辱惧之。老赖之所以成为老赖,早就练就出了“厚脸皮”,仅仅是弄脏了颜面,不伤及元气和筋骨,恐怕难以奏效。通过“闹市大屏幕播老赖名单”,折射的恰是司法执行面临的法律短板。当道德无法实现自我约束和矫正时,如果法律再无法发挥兜底作用,那么再热闹的“屏幕播老赖名单”,也是隔靴搔痒式的喧嚣。
窃以为,解决老赖的顽疾对于司法部门来说,其依靠的不应是道德羞辱式的手段,而是需要发挥法律的刚性。只有从顶层设计的高度,以及司法本身的范畴,进行全国性和系统性的信用系统建设,并辅以相应的制约机制,让失信者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受到限制。进而通过完善刑事立法,对违法“老赖”,从重判处。使“老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郭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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