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4月13日讯(记者 樊晋铁 实习生 李楠姝)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继续在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下发《2014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2014年省农业厅在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整治方案要求,在农药市场监管上,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净化市场秩序;在农药使用管理上,以蔬菜、水果、中药材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及限用农药的行为。“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在饲料生产经营环节,以生猪、肉牛和肉羊育肥用饲料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含“瘦肉精”的行为;在收购贩运环节,严厉打击兜售“瘦肉精”教唆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和贩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域,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种违法添加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收购生鲜乳、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恶意争抢奶源的行为,严打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一系列的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动。对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在兽药生产经营上,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的违法行为。对畜禽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生猪私屠滥宰的高发时段和地域,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对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办法发〔2014〕2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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