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积金账户里已经有十多万元了,但广州房价这么高,我买不起房,这钱只能在账户里放着。我现在31岁,如果一直买不了房,这钱就还要放30年,这钱还有什么意义?”在广州外企工作的阿森的困惑引起了全社会的同情和关注。
显然,阿森的困惑不是独有的。有人将这一庞大的群体统称为“阿森族”。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强制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条例明确指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其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的设置,本意是为保障职工购房的。然而当人们准备享受自己的福利时,却发现属于自己的这笔钱已经被筑起了“高墙”,公积金已经慢慢地背离了设置初衷。提取难、易贬值、“劫贫济富”等诟病,让公积金成为舆论场的众矢之的。
如今,“阿森族”已发出强烈的呼唤:“公积金,我的资金我想做主。”笔者综合他们的诉求,其实就是两个层面。首先,希望简化提取及贷款的条件和流程。在手续便捷的基础上进而希望公积金的收益有所提高,至少应该确保这些公积金在取出来的时候是随着物价的上升而上升的。其次,既然公积金的原理是补贴最低收入者,但目前最低收入者根本没有办法购房。那么,期望在制度设计上确保低收入者能够获得社会的关怀。这就需要对整个社会的公积金制度进行重新规划与设计,更需要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才能抵达公积金制度的终极目标。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问题,管理者非常清楚,对于重新修订草案的呼吁,住建部虽然数度表示修改,但又屡次“爽约”。这个,让“阿森族”很不爽!
郭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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