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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意见》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魏贵富 发布时间:2014/4/25 10:08:10

本报太原4月24日讯(首席记者 魏贵富)4月23日,我省出台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全省家庭农场的创办原则和政策扶持作出了具体的要求。

《意见》指出,创办家庭农场必须坚持以农户家庭为主体的原则;以承包和流转土地为主体的原则;以发展粮食生产为主导的原则;适度规模经营的原则。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和培育家庭农场,对符合登记条件的要支持其及早认定登记;对暂时还不具备条件的要引导和给予帮助;对农民合作社内部符合家庭农场条件的社员,要鼓励其进行家庭农场认定登记。同时,要帮助其提升经营水平。支持家庭农场实施机械化、设施化、生态化生产,使用先进技术,发展种养结合、机农结合、循环利用等新型家庭经营模式。鼓励家庭农场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基地建设,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创建品牌、注册商标,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意见》强调,各地要搞好对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将家庭农场纳入现有支农惠农政策扶持范围,在新增农业补贴、土地流转、奖励补助、扶持培训等方面向家庭农场倾斜;要根据家庭农场发展需要,加强农田水利、交通、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其生产条件;要建立家庭农场主培训制度,把农场主培训纳入当地新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阳光工程”、农业创业等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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