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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产品“傍名牌”难了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李若男 发布时间:2014/4/30 9:53:14

日前,国家工商局表示,自5月1日起,禁止生产者、经营者将“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这意味着,“中国驰名商标”或将成为历史。新规一出,立刻掀起一阵波澜,面对即将实行的新规定,我省的企业是什么情况?

5月起禁止用“驰名商标”打广告

“xx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买东西、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等宣传语近几年一直被众多企业用在产品的广告上,提升企业知名度,这样的宣传,让消费者认为“驰名商标”代表商品质量好、信得过。很多不法商家也利用消费者这种心理开始了各类“傍名牌”行为。

去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商标法》修正案,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表示,在新《商标法》5月1日正式实施后,生产、经营者如果还将“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广告宣传、展览、其它商业活动中,将按修改后的新商标法处理。

此外,工商总局还确定,把“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上,驰名商标持有人应承担违法责任,由其住所地工商部门查处。住所地不在中国境内或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工商总局指定的工商部门查处。

我省超市仍有“驰名商标”产品

4月28日,记者走访了美特好超市双塔店,发现印有“驰名商标”的产品仍被摆在货架上,这些商标主要出现在调味品以及酒类产品的包装袋上。酒水类标有“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就有包括青岛啤酒、中国劲酒、白洋河葡萄酒等十几种,还有省内汾酒集团的“杏花村”“竹叶青”等知名品牌。而且一般都将“驰名商标”这几个字标在包装的显眼位置。记者在超市随机采访了几位工作人员,大多都表示不知道新《商标法》中有关的规定。

那么有无“中国驰名商标”是否会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呢?家住双塔街附近的李女士告诉记者:“现在产品种类太多,不知道该如何旋转,如果产品包装上有‘中国驰名商标’之类的字眼,会优先选择。”在采访中,不少市民想法和李女士一样,觉得外包装上印有这个称号的产品,在质量上都比较有保证。

实行要有一段缓冲期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有76件“驰名商标”,其中包括了很多人耳熟能详的品牌,冠云、水塔、东湖、泽州、盛唐等等,并且很多都是我省的龙头产品,新《商标法》出台后,这些企业都要对一些保质期长、在售的“驰名商标”产品进行重新包装、重新销售,这些环节的实施对企业来说需要花费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那么在5月1日,市场上见到的都是无“驰名商标”的包装吗?

对此,省工商局商标处张处长表示,任何法律法规的实行,都要有一段缓冲期。对于新旧商标法的衔接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已经明确表示,如果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上的“驰名商标”是在5月1日以前就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5月1日后仍可继续销售,直至售完。同时表示,“驰名商标”是对其扩大商标保护范围,可以跨类别、跨领域实施更好的保护,防止被侵权“傍名牌”,而并非一个荣誉称号。商品贴着“驰名商标”标识,并非说明其质量胜过同类产品。

对我省名企影响不大

山西水塔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八部委确定的首批全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也是目前国内大型的山西老陈醋生产基地。公司“水塔牌”商标与产品先后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其老陈醋传统酿制工艺,被评为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面对这次“驰名商标”的风波,山西水塔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吴振宇副总经理告诉记者:“取得‘驰名商标’是企业的荣誉,也是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产品质量的认可,但取消‘驰名商标’更是对产品公平竞争的体现,逐步恢复真正市场信誉度的一种方式。如今在用户体验的年代下‘驰名商标’不能被当做‘金字招牌’,产品不能靠吆喝出来,是消费者吃出来、喝出来的,只有消费者的口碑才能成为产品的‘活招牌’。”

同样作为我省重要企业的典范——山西广誉远中药有限公司,从去年开始进行驰名商标的申报工作,但申报过程中知道了这一消息,总经理胡纪才表示,公司还是将会坚定不移地继续进行申报,他认为,关于禁用驰名商标宣传的规定,是一种对驰名商标认定本身意识的回归,公司的发展中需要关注的是如何在发展自己品牌的同时防止个别企业、个别人对公司权益的侵犯。并一直强调,只有好的产品、有效的疗效及贴切的服务,才是占有市场唯一的说服力。

本报记者 李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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