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晋城5月5日讯(记者 崔振海 实习记者 暴丽鹏 通讯员 吴丹)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精神,近日,泽州县出台了《关于强化组织纪律转变干部作风“五个不准”的规定》。
主要内容为: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乡(镇)和村举办庙会,严禁吃喝宴请,各级党员干部不准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相互邀请或接受邀请;各级干部下乡,一律在乡镇(企业)食堂或农家就餐,并支付餐费,不准搞特殊化;乡镇干部要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走读”和“跑堂”;各级各部门要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不准推诿扯皮、拖拖拉拉、变相吃拿卡要。
责编 李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