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5月21日讯(记者 王波 通讯员 董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连日来,太原高新区国税局高度重视,加紧部署,深入所辖企业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西省电信分公司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太原高新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保证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顺利实现6月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7月正常申报的目标,该局重点加大了对企业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简化内部流程,确保电信业“营改增”顺利实施。深入企业实地调研,送政策、送服务;内部联动,简化流程,并要求在5月30日前全部办结,为企业顺利“营改增”提供坚强政策与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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