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6月12日讯(记者 郝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很多消费者会把自己需要干洗、特殊处理的衣物送到洗染店进行干洗及特殊养护。因洗染造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也不时发生。近日,长治市长治县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及销售者:由于洗涤标识错误致衣服受损,销售者要担责。
在日常投诉中,除了洗染店本身业务不精,把消费者的衣物洗坏的原因外,也有部分是因为生产厂家在生产服装时标注的“洗涤符号标识”不正确,从而导致洗染店按照不正确的洗涤维护标识进行维护时,造成了被洗涤的服装受损。
该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和销售者:洗涤标识不清,销售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洗染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非经营者过错,由于洗涤标识误导或衣物制作及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造成未能达到洗染质量标准的,经营者不承担责任。”
洗染标识众多,提示效果不容忽视。据了解,服装洗涤因不同的材质等原因,有干洗、水洗、免熨烫等常见分类,还有一些不能挂晾、不能用蒸汽熨斗熨烫、不能用柔顺剂等特殊要求。建议生产厂家要标注正确的洗涤维护图形符号,除使用正确的洗涤维护图形符号外,还可以另外使用必要的补充用语,以防止服装在洗涤维护时受到损伤,特别是针对一些不常使用的洗涤维护符号。
如果消费者在遇到按照错误的洗涤维护符号标识进行洗涤维护服装时,而导致服装受损产生消费纠纷时,要保留好购物小票、洗涤单据作为依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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