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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勇建议促进我省小微众筹融资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30 9:56:18

2014年,众筹持续升温。在小微企业融资艰难的当下市场,以众筹为旗帜的民间融资正暗流涌动,绽放着夺目的光彩。

2012年4月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JOBS法案,进一步放松了对私募资本市场的管制。法案允许小企业在众筹融资平台上进行股权融资,不再局限于实物回报,同时法案也作出了一些保护资本者利益的规定。截至目前,从国外引进2年的众筹特别是股权众筹平台已达到20家左右,其中发展较快的天使汇已为100个创业项目筹集了3亿元创业资金,原始会也已成功为创业项目筹集了1亿元。众筹,已极大地激活了民间创业投资热潮。

在国内,众筹也逐渐显山露水。据清科研究中心联合众筹网推出的国内首份众筹行业月度报告显示,2014年5月份,国内各众筹平台共募集资金总额约2053.67万元。

有关专家十分看好众筹在国内的发展。

不过,众筹在我国的发展刚刚起步,成熟而合法的众筹规范正急待明确。

如何促进众筹融资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激活创业孵化规模化的发展路径,扶持我省小微企业发展,实现传统经营模式升级转型甚至裂变发展,省人大代表纪勇提出七条建议:

一是出台《山西省关于促进众筹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或者是规范众筹行为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利用我省综改试验区和先行先试特权,进一步对众筹的规范性、合法性、操作性作出进一步的明确指导。

二是赋予相关机构相应的监管职责。众筹平台的发展因其自身局限及国内信用环境和监管环境的限制,需要对众筹平台的发展进行审慎监管,加强对筹资人信用和项目信息的尽职调查责任。

三是强化筹资人的信息披露义务。筹资人在固定时间段内在筹资平台向公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对发生情况进行汇报,方便出资人及时准确地把握资金运转状况。

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全民诚信意识建设,为众筹模式的发展打造优质的社会环境。

五是引入第三方支付机构,建立风险隔离机制,确保众筹资金的独立、透明、安全。

六是促进社会团体在众筹融资中的突出作用,增加会籍式众筹发展的空间,增大社会团体机构在众筹中的突出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在民间众筹领域的积极作用。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各界认清众筹即风投的实质,不做花小钱做大老板的白日梦,督促投资者严选项目、慎重投资,理性定位回报预期。

责编 李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