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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设立民营企业创新转型投资基金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王龙飞 发布时间:2015/9/30 9:42:00

本报太原9月29日讯(记者 王龙飞)我省将设立总规模为50亿元的民营企业创新转型投资基金,以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促进民营经济创新转型,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9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民营企业创新转型投资基金设立方案》。

山西省民营企业创新转型投资基金理事会由省工商联、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金融办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基金的投资方向、投资原则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批准政府引导资金的使用、收益分配、投资风险控制、投资退出机制、业绩考核机制等事项。

基金总规模为50亿元,其中政府引导资金(母基金)10亿元,按照1:4比例募集社会资金40亿元。基金采取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采取私募方式募集资金。基金的存续期一般为5-7年,也可视子基金具体情况而定。一般通过到期清算、社会股东回购、股权转让、IPO等方式实现退出。

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山西省境内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强、盈利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非主板上市民营企业。投资方向是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煤与非煤产业创新转型发展方向,重点支持煤基产业、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食品医药、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并购重组、创优品牌、提高创新能力等。基金的80%投资于山西省境内。

基金投资方式主要有:一是股权投资。参股投资金额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实收资本的35%,且一般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参股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二是债权投资。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与股权投资结合的债权方式进行投资,也可为重点优势民营企业做引导性债权投资,吸引其他投入和银行信贷投入。三是跟进投资。对我省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创投基金、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的项目、企业可以进行跟进投资。四是并购重组。对于具备行业整合的项目,可以采取并购等方式进行行业整合,促进优势企业、优势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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