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0月19日讯(记者 张剑雯)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今天发布的数据显示,“十二五”以来,中部六省农民工资性收入均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我省表现较为突出。2014年,我省农民工资性收入人均达到4570元,居中部六省之首。
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4年,我省农民工资性收入比安徽(3555元)高1015元,比江西(3937元)高633元,比河南(3260元)高1310元,比湖北(3299元)高1271元,比湖南(4088元)高482元。从占比来看:2014年,我省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1.9%,为中部六省之首,分别高于湖南11.3个百分点、江西13个百分点、安徽16.1个百分点、湖北21.5个百分点、河南19.2个百分点。
2010-2014年,山西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18.1%,增速居中部六省第四位;同期,安徽年均增长16.8%;江西年均增长20.9%;河南年均增长20.4%;湖北年均增长18.9%;湖南年均增长17.8%。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刘琳表示,虽然我省农民工资性收入总量较大,增速较快,但随着经济持续下行,严重影响农民非农就业及工资性收入增长。因此当前要把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持山西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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