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1月25日讯(记者 贠娟绸)今天上午,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就省政府系统办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作了报告。代表建议所反映的问题,50.6%的已得到解决或落实,35.6%的正在逐步研究解决落实。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共向省政府系统提出建议841条,占会议期间建议总数的92.32%;闭会期间,又陆续提出5条建议交省政府研究办理。建议主要涉及治理环境污染、养老教育医疗、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
省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精心制订方案,周密部署实施,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高标准抓好建议办理工作。从各承办单位答复情况看,建议已被采纳、反映问题已解决或落实的有426件,占50.6%;建议富有建设意义、反映的问题正在逐步研究解决落实的有299件,占35.6%;建议有积极意义,受国家政策、资金、规划等客观条件限制,近期难以落实的有116件,占13.8%。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共选取6个方面15条建议作为重点办理的建议,涉及环境保护、商贸旅游、基础建设、教育卫生、“三农”、法制建设等方面。这些建议由省政府领导领办,省有关部门办理。目前,已取得实效。
其中,关于加大治理雾霾力度的建议,省政府专门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同时,每月组织召开省城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指导协调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影响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2015年度实施计划,举全省之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出台《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发展目标是:到“十三五”末,民营经济增加值力争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年均新增30万人以上,民间投资达到65%以上。
关于发展我省养老服务业的建议,出台《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容包括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推进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实施产业创新驱动四个方面。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企业投资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将由工商登记的养老机构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审批,同时将非营利民办养老机构下放到市县审批。
关于对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的建议,出台《山西省进一步推进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工作方案》,把原定到2020年完成的治理任务提前到2017年完成,尽早尽快让受灾群众搬离采煤沉陷区。同时,我省还出台《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规划(2015-2017年)》和《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2015年行动计划》,今年扩大政策覆盖面,实施440个村、7.5万户、21万人的搬迁治理。
关于加快农村信用联社改革的建议,省政府4月28日召开促进农信社化解风险达标升级专题会,制定《山西省农信社2015年度改制化险达标升级实施方案》,成立了深化改革领导组,全面负责农信社改制化险和达标升级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
关于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按照国家总体要求,自2014年起,在全省98个农村县(市、区)启动实施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并将项目实施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相结合。编制《山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项目规划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
关于完善基层公安机关文明执法监督机制的建议,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刑事执法办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接处警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实现了对案件源头接处警和执法办案场所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流程的全程监督。此外,正在起草《山西省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执法活动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保障执法公开、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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