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阳城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为解决群众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其有效运作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大大优化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法院受案、保险理赔的有机衔接,不但提高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率,而且大大方便了交通事故当事方,解决了群众诉讼难、理赔慢的实质性问题,有效降低了纠纷解决成本,缩短了纠纷解决时间。(茹忠善)
责编 李京益
主办:山西经济日报社 晋ICP备11001212 号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