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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交通治理日益严峻:文明驾驶远未达标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京仁 发布时间:2014/11/24 15:27:03

十年中已是第三次到厦门,感觉街上一次比一次车多。

  11月20日这天,在大巴上看当天的《厦门日报》,发现“现场新闻”版的3篇大标题新闻均与车有关:一是400万元豪车被撞坏,警方对司机酒测,发现涉嫌酒驾;二是一驾驶员没拉手刹就下车,车子倒退撞上另一辆车;三是因债务纠纷,一方砸车同时也误伤其他车。事实上,前两天的《厦门日报》,“酒驾撞死骑车人”、“抛锚车路上卸沙子”等交通事故的报道,每天也都在2篇以上。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笔者正阅报时,大巴突然一个急刹,司机怒斥前面一小车:“开车拐弯还打手机!哼,刚才海沧大桥就6车追尾。”

  汽车快速增长带来现代化的同时,也带来交通拥堵、事故增加等困惑,厦门虽还未像京沪等实行摇号购车、尾号限行政策,机动车保有量也尚未至极限,但交通事故的相对数字在不断上升,却是不争事实。

  在交通已成许多城市痛苦不堪的“城市病”的当下,作为发达的文化、旅游及人文城市,厦门的交通治理也面临严峻问题。据《厦门日报》整理出的10项需治理“病症”,超速、酒驾及超员超载排在前列。著名的“海恩法则”指出,在(机械)事故中,每一件伤亡性事故背后,都有29起轻微伤害事故,300起未遂事件或隐患。而“墨菲定律”也揭示:若坏结果有可能发生,不论可能性有多小,总会发生,并造成最大伤害。

  汽车虽是文明社会的产物,但在国内,许多驾驶者的文明程度远未达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不断完善的交通法规背后,是多少泪与血所换;而酒驾、超速等违章行为背后,是法规意识的淡薄及生命意识的冷漠。

  我们正在大力建设法治社会,强调依法治国,为什么违反交规的现象屡禁不止呢?主观上是肇事者的规则意识寡淡,客观上与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也有关,特别是对青少年的相关教育还不够。因为许多交通案例的“马路杀手”中,青年人占相当比例。这既有学校的因素,也有家庭遵章守法教育的不足。而最后,所有的隐患就像一个个“定时炸弹”,在城乡道路网上此起彼伏地“引爆”。

  所以,为最大程度减少违章引致的交通事故,需要市民和城市管理者都高度重视,特别是相关部门能够拿出行政智慧。比如,有的城市已酝酿将交通违法达一定次数后计入个人信用记录。而像厦门警方联合《厦门日报》,征集路面不合理交通设置并一一整改,也不失为一项“清障”的治理良策,值得其他城市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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