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光明新区召开社区基金会试点工作动员大会,这是继3月11日新区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之后,首个针对单项改革任务的专题动员会,将于全市率先在构建社区“末梢”综合管理服务新体系方面作出创新性探索,由此启动新区全面深化改革的破题之旅。
据了解,社区基金会试点工作是深圳市2014年社会建设“风景林”工程的重点项目。光明新区已成为全市首批培育和发展社区基金会试点。经过反复研究,光明新区确定光明办事处白花、凤凰、新羌3个社区作为试点社区,待机制成熟将推动新区其他25个社区成立基金会。其中,凤凰社区为市、区试点工作重点示范社区。光明新区三社区试点成立社区基金会在全国尚属先例。
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区基金会并不仅仅是传统的慈善帮扶组织。社区基金会成立后,将采用项目运作方式,从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出发设置多元化的社区服务项目,包括为社区内贫困家庭、受灾居民、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慈善救助、综合帮扶等社区救助服务,资助有利于改善社区治安、邻里关系、环境、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的公益项目,资助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服务发展和改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从而广泛吸引社区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打造成公益、慈善、服务社区居民的综合平台。
如何管理社区基金会,确保钱用在刀刃上?记者了解到,社区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一切开支必须用于基金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基金会本身事业的发展。社区基金会还引进监事会议制度,行使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权力,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和听取办公室有关情况的汇报,确保整个基金会公开透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