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各地将陆续进入冬季采暖期,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大。为确保我省今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实现年度环保工作目标,近日,省政府提出要求:各地政府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严防冬季大气环境出现污染反弹。
今年1-9月份,省辖11市建成区的环境空气平均综合污染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1%,达到1.65。为严控采暖期环境质量,省政府要求,环境空气质量为三级和空气质量有所下降的市、县(区)要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各市要开展冬季煤烟污染防治综合整治行动,加强对冬季采暖期市区范围内燃煤锅炉的管理,严格限制高硫煤、劣质煤以及煤泥的使用;加大脱硫除尘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各类燃煤锅炉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督促企业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组织开展区域机动车污染联合控制,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黄标车淘汰和旧车更新工作。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和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车用燃料,以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