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大同消息 近日,大同煤矿集团公司燕子山矿对个别工作落实不力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通报处罚,最高个人处罚金额达2000元。这是燕子山矿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解决,确保以作风建设的实绩促进工作,赢得员工群众拥护和信任而出台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燕子山矿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进行调研,对查摆出的问题不遮不掩,想法解决。特别是针对全矿各单位在工作执行落实上有待提高的实际情况,矿上专门成立了由各分管矿领导担任组长的干部上岗、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煤炭分流、机电设备管理、工资奖金上墙、工作纪律八个专项督导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矿开展制度执行、工作落实大督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员工请销假制度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对各督导组岗位职责、工作形式、管理区域范围及处罚标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集体最高处罚每次5000元,个人罚款每次50元起步,对发生失职、渎职行为的工作人员经核实到劳务市场待岗,触犯法律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了防止各督导组工作走形式,时时事事体现出整改的精神,增进立行立改的动力,矿上还对各督导组量化考核指标,凡完不成指标的给予组长1000元、副组长500元、成员200元的处罚。
经过各督导组一个月来的督察,现在各单位工作人员都能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质量明显提高,全矿呈现出了“纪律增强、效率提升、作风转变”的良好局面。(吴文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