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来源:
作者:王俊菲
发布时间:2011/12/31 10:53:52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左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左云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下,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以统一执法思想、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探索构建和谐社会、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的新思路、新思维,各项工作取得了斐然成效。
创新工作机制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左云县人民检察院把服从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检察工作始终坚持的方向。2011年,以党组书记、检察长靳玉祯为首的新一届党组成员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建设“能源重地、生态胜地、边塞名城”的发展战略,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为全县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明确服务方向,确定服务重点。根据当地实际,左云县委、县政府把建设“两地一城”(建设能源重地、生态胜地、边塞名城)作为发展战略,左云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这一发展战略作为服务发展方向。由于左云县既是“全国优质动力煤基地县”又是“全国绿化先进县”,该院将服务煤炭企业和绿化工作作为服务的重点,即确定“一黑一绿”为服务的重点对象。
——加强调查研究,找准服务切入点。该院加大对影响煤炭企业和绿化工作的调查力度。通过派出检察人员参加各种会议,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煤矿企业人员和乡村有关人员座谈以及派出反渎职检察人员实地查看等“三深入”活动,了解到影响能源重地建设的问题主要有:在建的煤矿在土地的审批、各种执照的办理以及和周围乡村的关系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影响在建煤矿的建设;生产矿井和在建矿井存在不依法缴纳税费的问题,直接影响全县的经济收入;有的存在销煤不记账直接影响其它股东的经济利益和大量非法煤场的非法经营,影响煤炭市场的秩序等;影响生态胜地的问题主要有乱采滥伐森林、树木现象严重,非法占用林地情况比较突出。
左云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影响大局的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立案监督、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加大服务力度。针对在建煤矿在土地和各种执照办理中存在的困难,该院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要求为煤矿企业主动服务,该办不办给企业造成一定损失的,要立案查办,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建议提出不到两周时间内,有关部门主动协助八家煤矿企业办理了相关执照,促进了企业的发展;针对非法煤厂的非法经营,影响煤炭市场秩序的问题,建议县煤管局、工商局加大对非法煤场的查办力度,同时该院派出人员对煤管局、工商局的查处非法煤场的行为现场予以监督,对左云境内的煤场全部予以监督检查,共监督取缔非法煤场10个,没收原煤2万多吨,建议公安机关立案3件,使煤炭市场得到净化,营造了煤炭企业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维护了合法企业的利益;针对产煤不交能源基金和销煤不记账,不交、少缴税款和侵犯参股人利益的问题,由院领导带领反贪部门的干警深入到同煤、山煤、煤销国电等兼并主体和正常生产的煤矿企业对产、销售煤情况进行了查账调查,并调取国、地税部门收取的能源基金、国、地税资料,采取对比的办法,发现有些煤炭企业确实存在不交、少缴基金和税款的问题;税务人员存在依靠申报不查收的问题。经过查办,仅10月份各煤炭企业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又为县财政缴纳税款和基金3000多万元。通过一系列的举措以及和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为左云县域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为服务“一绿”,加大对造林绿化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和渎职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反渎部门对县林业局、云西林场和各乡镇的退耕还林及复垦问题进行了调查,立案查处了县林业局3名干部玩忽职守案。此案起诉后被作有罪判决,对全县干部起到了教育的作用。同时加大盗、滥伐林木和破坏林地的立案监督力度,建议公安立案查处5案,有力地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在查办、监督的同时,加大了预防的力度。该院服务“一黑一绿”的工作,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全县人民的一致好评。
与此同时,左云县人民检察院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没有在检察环节上贻误战机。他们始终将打击重点指向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各类批捕案件57件79人,经审查,依法作出批捕决定44件6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7件65人,经审查,全部提起公诉,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在加大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注重对轻微和过失犯罪人员的挽救,尽可能做到少捕慎捕,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于热点敏感案件,审查逮捕和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时加强风险评估,防止因执法简单化或办案不当而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全面推行侦查监督说理机制。在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中,对所作出的决定视具体情况分别向侦查机关(部门)乃至案件当事人等相关人员做好说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范涉检上访,维护和谐稳定。不断完善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探索量刑建议,认真研究常见犯罪量刑标准;加强对案件事实与和解协议的审查,防止“以钱抵罪”、“以钱赎刑”,认真听取被害方意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认罪服法教育,做好因刑事和解作不起诉的善后工作,确保案结事了;积极推行法律文书说理改革,重点做好不起诉决定、不抗诉决定或者经复议复核维持原不起诉决定的释法解惑工作,防止引发新的矛盾。在控申工作方面,热心接待群众来访、耐心听取群众诉求、细心调查群众反映问题、诚心调解群众遇到的纠纷、公心处理所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有访必接、接访必办、办必有果、果必反馈”的“四必”原则,建立了首问责任制、检察长接访制、反馈回访制等,确保信访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打造检察铁军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左云检察院一班人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发展为方向,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为左云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并且该院一班人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交办的案件和事项及时进行落实回复,确保了公平、公正执法。
今年以来,左云县人民检察院反贪部门继续按照“稳定数量,提高质量,突出查办大要案”的总体要求,力查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初查职务犯罪线索21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5件5人,起诉法院3件3人,反渎部门立案侦查4件4人,起诉法院3件3人,提起公诉的案件,均作有罪判决。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反腐倡廉建设,使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呈现出“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良好局面。
左云县检察院全体干警,为建设富裕、美丽、和谐的新左云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回顾一年来的发展历程,靳玉祯检察长自豪地说:“我们拥有一支铁的队伍,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将会为左云县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坚信,左云检察院一班人迎着山西转型、跨越发展的东风,将创造出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李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