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超标排放废水、废气 省环保厅通报批评25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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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青
发布时间:2012/2/25 9:53:23
本报太原2月24日讯 (记者 张剑雯)因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近日省环保厅对去年四季度超标排污的太原市热力公司城南供暖分公司、山西宏特煤化工有限公司、平定中玮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已责令相关环保部门对这些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目前,我省重点监控的企业有521家,去年四季度超标排放的企业有25家。其中废气超标排放的有21家,共27个排放口,超标最严重时的浓度值是正常值的48.9倍;废水超标排放的企业有4家,共计4个排污口。
据了解,此次通报的25家企业中,长治瑞达焦业有限公司、太原市齐兴伟业造纸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去年全年连续多个季度超标排放,属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目前,省环保厅已经依据挂牌督办程序对这3家企业进行公开督办,并要求长治市环保局和太原市环保局采取强力措施,推进落实督办整改工作。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霍州煤电集团煤矸石热电厂和山西省翼城城东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则是连续两个季度超标排放,省环保厅决定严格核查其整改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整改不力的,将依法实施挂牌督办。
同时,因临汾市、吕梁市存在对本辖区内环保不达标企业信息存在漏报现象,也被省环保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