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政府以晋政发〔2012〕1号文件对切实抓好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这也是我省自2009年以来连续四年以省政府一号文件形式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文件提出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减少一般事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推进全面安全、本质安全、持久安全。
安全生产要始终从零抓起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事关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大局。全省各地、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务、第一责任,进一步增强“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观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崇高事业,始终从零抓起,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
要坚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不断研究和探索安全生产的新规律、新特点,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为主线,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为保障,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手段,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要不断健全完善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企业,并严格奖惩考核。继续认真执行挂牌责任制,把每个重点企业的安全责任明确到各级政府领导、主管部门领导和企业领导头上,并挂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督促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严格执行现场带班制度,保证企业的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职工教育培训和职业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实。切实发挥好“六大员”、“五大员”等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严格职工培训,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配齐、配强市长、县长安全助理,并发挥好他们的作用。
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和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狠抓省政府安全生产10项制度和加强1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118条规定的落实,保证各项措施发挥作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修订实施后的新要求,适应我省转型跨越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进我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制度的修订制定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制定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重大隐患挂牌等制度,形成规范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在巩固3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为重点、覆盖各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行巡查突查制度,加快推进使用卫星遥感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各级监管部门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企业,要依法惩处。要制定科学严谨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清晰明确的责任制度和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统,建立全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巩固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各企业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保证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隐患治理不留后患。
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要在全省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各企业都要制订达标规划,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把岗位达标作为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的基础,从班组和岗位标准化抓起,确保按期达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本行业(领域)选树若干个达标示范企业,发挥典型的引路作用,逐步扩大覆盖面;要把达标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上见到实效。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继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扎实推动安全乡村创建工作。要把各级政府安全乡村创建活动的工作任务列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逐级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村,并加强督查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对全省乡村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创建知识培训,推进创建活动深入进行,确保2012年全省有30%以上的乡村建成安全乡村。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制度。要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积极推进高危行业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事故预防作用。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煤矿、非煤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大型尾矿库在线监控等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健全完善全省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制度和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加强培训工作,坚持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制度,在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积极推广“变招工为招生”的做法,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和安全技能;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办好安全工程类专业教育,培养安全工程与管理人才。
抓好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
要进一步理顺各地政府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体制,逐步将安全生产工作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粉(矽)尘、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
坚持有责必究、有过必罚,对每一起事故,都要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查明原因,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特别是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理。加大事前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视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处理。要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约谈、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查找安全漏洞,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要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力度,通过“安全生产月”、“三晋安全行”、“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示范岗等群众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大力营造全省各地各行各业人人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落实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巩固和完善全省“党委重视、政府监管、企业负责、全社会关心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本报记者 王龙飞 和实习记者 王蕾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