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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超市:熟食安全难以保证

来源: 作者:李京益 发布时间:2013/10/10 10:12:21

    在家乐福和沃尔玛,虽然工作人员都说散装熟食过了保质期要销毁,但是记者进去的时间不是闭门结业的时间,没有看到他们如何销毁,也不知道是否真的销毁。

    在小店美特好康宁街店,当记者询问工作人员是否有散装熟食销毁时,他们表示前一个时期天气热时,豆腐和面条有销毁的。记者翻看了一下柜台后面挂着的销毁台账,9月7日,销毁8.8公斤面条;9月15日销毁4公斤豆腐和4个包子。过了一会儿,不停地巡查的秦旭伟发现冷藏柜里面有一个半成品的过油肉因为顾客挑拣保鲜膜撕裂了,其实并不影响销售,但是他还是放在一边。八点多了,秦旭伟又发现一袋面条标签上的保质时间刚过了24小时,也放在了一边。

    晚上八点半了,康宁街店的散装熟食已经销售一空,托盘也都洗干净放好。再次巡查没有超过保质期的熟食了,在熟食主管秦旭伟、店长彭泽峰的监督下,熟食柜台的工作人员把过了24小时的面条揉碎,把保鲜膜撕裂的过油肉打开扔进了垃圾桶,保证不能发生二次销售行为。而且在销毁台账上做了记录。

    此外,记者在国庆期间也对别的规模较小的超市进行了调研。整体来说,从卖场情况看,这些超市的卫生、通风等设施均比上述三家要差,在散装熟食安全卫生方面也要逊色。有的超市炸制食品的油是反复使用的“千滚油”,油饼一吃一股味儿;有的超市临近中午,后堂端过来的快餐敞开在大堂里面卖;有的超市没有自己封闭的操作间和配送中心,饼子等就在柜台里面大锅烙;有的超市的麻花等熟食是小作坊里生产送过来的,记者就曾见过认识的一家稷山麻花店用污迹斑斑的大塑料箱绑在电动车后给超市送货……这些超市的工作人员严谨程度也差一大截:一次性口罩已经用了多次;就算戴上口罩,也是在下巴上挂着,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等等,需要一一改进。

    《食品安全法》第41条规定: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而且,要求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对销售人员的穿着也有规定。从记者对几家大型超市的散装熟食调查来看,家家都有严格的卫生和食品安全规定,柜台上也都有熟食标签。但是在具体的制作和销售环节,是不是按规定执行,是不是做到了密闭保存销售,工作人员的严谨程度是否和要求上的一致,有的超市做的不错,有的超市则差距不小。

    因此,从消费者的角度看,购买散装熟食,还是要加强自我防护,谨慎选购,保留好购物小票,以防万一。超市作为企业,应该有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合法合规制作、销售安全的食品。在法律法规层面,从卫生部制定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到商务部制定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再到《食品安全法》,都有规范、监管超市食品卫生的内容,关键在于落实,在于把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放在心上,而不是挂在墙上。惟其如此,消费者才能购买到安全、合格的食品,才能真正做到吃的放心。

本报首席记者 崔晓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