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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改税务:税务执法有温度 征纳关系更和谐
“感谢税务部门‘首违不罚’政策给我们提供了纠错的机会,这种执法方式很温暖,对企业经营发展很有帮助!”作为符合“首违不罚”条件而免于税务行政处罚的单位之一,山西省供销社财务负责人武晓娟深有感触地说。
截至目前,综改区税务局已陆续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213户纳税人免于行政处罚,受到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是贯彻“四精”要求,推进政策落实。结合《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等要求,按照《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认真落实“首违不罚”政策,规范系统处理流程,加强对外政策宣传辅导,提高“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知晓度;对内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辅导,严明适用条件,准确把握执法边界,积极回应、解答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首违不罚”制度及时准确落到实处。
二是更新执法理念,优化营商环境。综改区税务局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更新行政执法思维,有效运用说理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式执法方式,加强事先提醒降低违规几率,通过优化服务提升管理质效,积极推行柔性执法、以教代罚,在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上下真功、出实招,努力打造负担更轻、办税更快、服务更好、环境更优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容错纠错,激发市场活力。综改区税务局将因纳税人疏忽大意、不熟悉政策导致的轻微违法行为与恶意及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相区别,把“首违不罚”作为税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综合运用整改约谈、批评教育、提出意见建议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替代了以往比较单一的罚款处理手段,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给予更大的自我纠错、知错就改的空间,减少和避免企业因税收行政处罚,在评先创优、享受优惠政策、招投标等方面造成的不利影响,为市场主体干事创业、做大做强注入新活力。
四是释放税务温度,促进征纳和谐。税务行政执法的终极目标是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综改区税务局根据经济社会和税收发展环境的变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人满意度提升等活动,在保证法律“刚度”,坚守执法“尺度”的前提下,积极释放执法“温度”,进一步增进了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以执法“温度”促进征纳和谐。(邓小芹 赵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