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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4万余户小微企业受益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桑莉媛 发布时间:2014/6/26 9:59:23

本报太原6月25日讯(记者 桑莉媛)“投资近百万元的公司新开张就赶上了好政策,一年预计减免7300元的税,差不多是一个工人三个月的工资。”太原万盛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经理马杰最近心情不错。而他口中所谓的“好政策”,也就是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据了解,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扩大后,我省约有4.14万户像马杰这样的小微企业受惠。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所得税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据省国税局统计显示,我省今年一季度预缴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已享受所得税优惠1860万元。此次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扩大后,我省约有4.14万户小微企业受惠于该项政策,比政策调整前增加1.45万户,减税额1.03亿元,再次降低了企业税负,增强了全省小微企业发展活力,有效推动小微企业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创业就业。

为有效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省国税系统充分利用税务网站、12366热线及短信、办税服务厅公告等渠道开展了享受优惠等业务问题的宣传辅导,依托新闻媒体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进行宣传报道。同时,简化管理方式,在小微企业预缴申报时,可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计算享受所得税优惠,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再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此外,他们还把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分阶段、分事项进行分解,纳入各级国税机关的绩效考核体系,促使各级国税机关按季(月)做好政策兑现工作,确保优惠政策落地生根。

责编 李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