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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税局大力推动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试行

来源:和讯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9/23 16:05:33

    云南省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要求,把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纳税服务规范》)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举措,全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国税部门效率和形象。在推行工作中,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宣传动员,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全员培训,对推行《纳税服务规范》作出周密安排部署,确保10月1日起顺利试行。

  一是研究制定《纳税服务规范》试行工作意见,确保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试行工作方向一致、步调统一。确定《纳税服务规范》试行工作“抓好六个环节,确保六个到位”的工作思路和任务,具体为:及时动员部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全面清理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夯实服务基础,确保基础建设到位;优化服务手段,确保配套措施到位;加强宣传教育,确保能力提升到位;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组织保障到位,为全省国税系统试行工作明确方向和任务。

  二是研究细化试行工作《任务分解表》,确保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试行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结合总局《任务分解表》和我省实际,按照我省《纳税服务规范》试行工作意见,从六个方面分解了69项明细任务,对试行工作的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责任单位进行了细化和明确,确保各级国税机关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合力推动试行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研究制定试行工作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省局下发《云南省国税系统试行应急处理意见》(云国税发〔2014〕268号)从办税服务厅拥堵、现场冲突、信息系统故障、表证单书调整问题、涉税负面舆情五类问题和应急处理保障等六个方面对基层防范和有效处理突发事件进行指导和明确要求,以保障《纳税服务规范》试行工作的顺利推进,最大限度防范突发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产生负面影响。

  四是多层次开展动员部署,确保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对试行工作深刻认识、高度重视。通过省局领导在全省工作会议上进行工作动员,在全员培训会上进行动员部署和各级税务机关分级开展全员动员等多种形式,使各级国税机关全体国税干部充分认识推行《纳税服务规范》重要意义,促进《纳税服务规范》试行工作圆满完成。

  五是多形式开展全员培训,确保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对试行工作要求熟练掌握、执行到位。省局采取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期三天的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规范》全员培训,全省国税系统8000余人参加了培训。除全省性的全员培训外,各州(市)、县(区)局查缺补漏、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形式开展面向税务干部的培训,确保基层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纳税服务规范》各项要求,使涉税规范化服务成为我省国税系统的一种工作常态、行为习惯和行业风尚。

  六是全面开展文件清理检查,确保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对照《纳税服务规范》全面清理、切实整改。全省国税系统以“谁发文、谁负责”为原则,及时对现行制度文件逐一进行清理、修订和整改,凡是少于和优于基本纳税服务规范的,可继续执行;与基本纳税服务规范不一致的,必须在2014年10月1日前废止,或者以基本纳税服务规范为(博客,微博)准进行修订和完善;对于达不到基本纳税服务规范的,要立即整改和完善。全省清理整改工作将于10月1日前全面完成,确保《纳税服务规范》试行顺利开展。

  七是全面开展对自有应用系统的自查和完善,确保各应用系统对照《纳税服务规范》全面升级、平稳对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该省共计30个自主开发应用系统对照《纳税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清理、检查,如与《纳税服务规范》要求不一致的,于9月25日前向信息中心提出升级完善的业务需求,信息中心于10月7日前完成开发、测试、联调工作,确保按照总局要求,于10月8日完成我省各自有系统的调整并正常运行。

责编 李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