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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国税局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4/20 10:01:22

本报讯 为进一步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扶持力度,切实提高政策受惠面,太原市杏花岭区国税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辖区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申报时能够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是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根据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该局党组多次研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提出了“先落实、后管理”的思路,提出了“一个也不能少”的工作理念,要求全体干部将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作为政治任务,引导干部要带着感情落实政策,服务小型微利企业,落实到每一个应该享受政策的纳税人。

二是加强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该局通过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告栏、自助查询机以及短信平台、微信平台等及时、反复发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并以“政策问答”形式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专门咨询窗口,印发“明白纸”和宣传彩页发放给纳税人。

三是加强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培训和业务辅导。该局利用纳税人学校,开展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培训,2014年共举办专题培训6期,参训纳税人1800余户。在申报前、申报期内,该局安排纳税服务部门、税源管理部门和政策法规部门的业务骨干深入办税服务厅,做好业务辅导和解释工作。

四是加强动态监控。该局把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面落实情况责任到人,要求税收管理员采取人盯户的方式,申报开始后按日查询小型微利企业申报情况,及时掌握申报进展情况,建立、登记小型微利企业动态管理台账。发现申报中未享受优惠政策的及时通知企业作废申报重新申报。

五是主动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该局要求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部门分途径监控所得税季度申报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0万元的纳税人,先全面监控,再分离资产总额、从业人数超过小微标准的纳税人。通过短信、微信方式通知企业在进行季度所得税申报时,在不确定其准确性的情况下不要自行扣税。政策法规科安排专人通过联系省局运维中心及请示市局,各方沟通解决企业进行所得税季度申报时出现的各类问题。

六是及时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在企业已进行季度申报扣税却未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税源管理部门及时通知企业更正申报。申报结束后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督,对未落实到位的督促税源管理部门即时整改。

(太原市杏花岭区国税局)

责编 李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