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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提出焦化行业兼并重组时间表

来源: 作者:王俊菲 发布时间:2011/11/11 9:33:33

 

    到2015年底,独立焦化企业保留60户左右,实际产能动态控制在1.2亿吨左右,户均产能200万吨以上,初步形成焦化产业以化为主的格局……经过近10个月的调研、修改后,《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近日正式出台。
    目前,我省有270余户焦化企业,户均产能只有59万吨。焦炭产能200万吨以上的只有10户,产能占全省总产能不足15%。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兼并重组,到2011年底独立焦化企业保留150户左右,到2015年底独立焦化企业保留60户左右(已通过行业准入的热回收焦炉企业和气源、热源企业除外);到2011年底淘汰落后产能2000万吨,2012年-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4000万吨。实际产能动态控制在1.2亿吨左右,总产能不再增加;到2011年底独立焦化企业户均产能90万吨以上(热回收焦炉除外)。到2015年底独立焦化企业户均产能200万吨以上(热回收焦炉除外),形成1000万吨级特大型企业2户左右,500万吨级特大型企业5户左右,200万吨级大型企业10户左右。
    《指导意见》要求,到2011年底开工建设大型焦化产能置换项目2000万吨,全省形成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焦炉(含炭化室高度5.5米以上捣固式焦炉)焦炭产能达到2800万吨以上。到2015年底全省形成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焦炉(含炭化室高度5.5米以上的捣固式焦炉)焦炭产能达到5600万吨以上。
    《指导意见》要求,到2011年底全省形成焦油加工能力300万吨以上,粗苯精制能力100万吨以上,焦炉煤气制甲醇250万吨以上。到2015年,在煤焦油深加工、粗苯深加工及焦炉煤气化工合成三个方面形成规模优势;到2015年底年产60万吨以上甲醇合成稀烃项目建成投产,苯、酚、萘、蒽、咔唑、吲哚、轻油、洗油、沥青等系列产品及延伸产品形成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焦化产业以化为主的格局。记者 王龙飞 张剑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