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省城何时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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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8/13 9:40:50
说起7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居民生活用电执行阶梯电价,家住太原市米拉公寓小区的刘先生对此充满了期待。到目前为止,刘先生所居住小区仍未推行阶梯电价,电价仍然是每千瓦时0.62元。“我们小区应不应该执行阶梯电价?我们的电价这么高合理吗?”刘先生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而事实上,目前省城居民中,遇到这个问题的远不止刘先生一人。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小区物业必须执行阶梯电价吗?
目前,太原市像刘先生这样的小区用户,虽然都使用了插卡式电表,而且也是“一户一表”,但他们是向物业购电,不属于省电力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负责收费的范围,属于非直接抄表用户。而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对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的规定,我省试行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范围为:山西省电力公司及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供电区域内直接抄表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和具备条件的合表居民用户。
因此,这类由物业代售电的小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执行或不执行阶梯电价。
代售电价应该按多少钱收?
“这类小区如果选择不执行阶梯电价,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87元。”太原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选择执行阶梯电价,那就是第一档为170度及以下,价格执行原先的每千瓦时0.477元;第二档位是171到260度,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27元;第三档为261度及以上,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777元。”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目前太原市的许多小区的现行电价,远远高于每千瓦时0.487元。据记者了解,晋瑞苑小区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5元,优山美地小区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52元,佳境观邸小区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55元,御龙庭小区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55元,辰憬天地小区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58元……高出的费用,大多被解释成小区的公摊电费。
可是,晋价商字【2012】186号文件明确规定,居民住宅小区共用附属设施用电费用,计入物业服务收费成本,物业公司不得在居民生活用电抄表电量和电价外,向居民用户分摊其他电量或加收电费。
阶梯电价何时实现全覆盖?
据介绍,目前太原很多小区的供电设施,是由开发商按照住宅配套设施一并建设,计入开发成本。小区建成后,将供电设施交由物业公司管理和维护,包括代售电。“我们只能在物业买电,这是独家买卖,垄断收费,价钱再高也得用啊。”优山美地小区的一位业主对记者说。
其实,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今年3月份,太原市经信委组织召开了2012年度太原地区电力工作会议,公布了《太原市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建设管理意见》(试行),规定供电企业将负责组织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同时由供电企业按照国家公布的目录电价收费。此举意味着,新建小区业主购电可不再通过物业,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高价电现象的产生。
那么,现有住宅小区的电价将向何处去?
对此,山西省物价局在下发的《关于对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对现有住宅小区,要加快户表改造并抄表到户,凡现有住宅小区供电设施符合建设标准并自愿移交电网企业的,经电网企业验收合格后直接接管并抄表到户;对老旧住宅小区供电设施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应加快改造步伐,由电网企业纳入电网改造计划,分年实施、逐步改造到位。
,省物价局还特别明确,改造资金原则上由电网企业负担,鼓励住宅小区主管单位(企业、事业、行政单位)自行改造并自愿移交电网企业抄表到户;移交电网企业后的供电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由电网企业负担;现有住宅小区户表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及住宅主管单位均不得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基于此,可以说省城阶梯电价实现全覆盖是值得期待的。“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主动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的电价监管,走进小区,彻底查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这必将有效地促进阶梯电价的推广。”御龙庭小区的一位业主建议说。本报记者 雷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