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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农民工讨薪“三重门”

来源: 作者:李青 发布时间:2013/1/15 9:45:21

 

图为万柏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为河南籍农民工送上追回的工伤赔偿金。本报首席记者 高在中 摄

 

    1月8日,记者见到了省城太原一家物流公司打工的豫籍农民工小李,他已在打点过年的行装。

    “去年是最顺利的一年,起码这家每月都按时发工资,一分钱没欠我的。”比起一到年关就讨薪的农民工们,小李确实很幸运,但这幸运却让听者心酸。

    讨薪难、维权难,是当下农民工群体普遍需要面对的问题。维权难,究竟难在哪里?矛盾的焦点又在哪里?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律师协会等部门的负责人。

    困境一:劳资双方矛盾多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城市里农民工的数量也大幅增长,农民工维权问题也频频见诸报端。为了要回属于自己的权益,农民工们采取了近乎“疯狂”的维权方式。拉条幅、爬塔吊、上访告状……甚至连时下最流行的微博都用上了,效果却是微乎其微。

    小李的几个老乡去年刚刚经历了一场“维权运动”。他们打工的建筑工地不仅拖欠了半年工资,负责人还说出了“谁敢走就休想拿到一分钱”的话。几人多次在建筑工地“闹事”,甚至还打伤了负责人,最后仅拿到了三个月的工资。

    对农民工来说历尽艰辛的维权之路,在很多雇主眼里却显得既怪异又无聊。

    宋先生是一家货运公司的老板,公司有十几名农民工,经营状况不好的时候也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事情。令他不解的是,工资只是迟发一段时间,可是工人们却觉得这钱肯定不发了,天天罢工天天闹。宋先生借钱发了工资,可工人前脚拿钱,后脚就走人了。

    “闹一场,人走了,还不是我的损失大?”在宋先生看来,农民工维权的过程就像闭着眼睛打仗,不懂法律,政策、制度也听不进去。稍不留神,企业就会损兵又赔钱,真是有苦说不出。

    在建筑业、物流业等农民工聚集的行业,鉴于资金流动的特殊性,迟发工资也是常事。农民工整体文化水平较低,又不懂法律,总认为欠薪是资方的恶意行为,没有证据就急于要钱。而资方往往仗着雇主身份,认为劳动关系在我这里,你越闹我越不给钱,最终导致了双方矛盾的激化,这也成为农民工维权的第一重困境。

    困境二:劳动部门到底管不管?

    对于同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来说,维权时应想到劳动部门。记者问小李他的老乡是否找过劳动部门,他却反问,“劳动部门能管得了吗?”

    劳动部门到底管不管?怎么管?记者电话采访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的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农民工维权的问题,劳动部门可以根据劳动关系、合同的具体情况予以帮助解决。不过,农民工往往意识不到劳动合同的作用。有的农民工干活前根本不看企业的资质,也不知道向企业要合同。实际上,劳动部门愿意帮助,也一直在努力帮助农民工解决各类劳动纠纷问题。

    据了解,2012年,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帮助农民工要回工程款、工资赔偿金等总计764.18万元,对61户“薪”欠用人单位进行了处理。这个数量并不少。为什么小李还会觉得劳动部门管不了呢?

    “这种想法的产生,与劳动部门宣传不到位有关,但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不懂法,也让我们很无奈。劳动部门是行政部门,不是法律部门,存在立案、执行的难度。无论我们怎么管,解决各类维权问题还是要依靠法律。何况帮助农民工维权,不是简单地帮他们要钱。劳动部门在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这是双方面的,我们不可能片面地站在某一方面。”

    作为都市外乡人,农民工并不熟悉政府部门的作用,权益受到侵犯时,根本不知道该找谁来管。只能采取粗暴而简单的方式,反倒使维权更加艰难了。

    困境三:公益法律援助资源匮乏

    维权要靠法律,可农民工不懂法,更不懂得搜集相关证据,这给解决问题带来了很大困难。

    为了更好地帮助农民工维权,近年来,在司法部门的呼吁下,我省法律志愿者、公益律师数量在逐年增长。2007年,经省司法厅批准,省律师协会组织成立了山西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权农民工只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工作站填写有关的证据资料,就可以得到公益律师的帮助。

    去年,来自河南等地的四十余农民工找到了工作站。他们打工的太原某建设公司,从2010年3月至2011年12月期间的工资一直未足额发放,拖欠额达100多万元。工作站负责人冀云峰律师和另一位律师共同负责此案。他们详细了解了案情,得知是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劳务费。但鉴于农民工们缺乏相关证据,最终在律师的调解下,拖欠的工资得到了足额补偿。

    据统计,2012年,该站共接待咨询856人次,受理案件300件,结案304件,为农民工等受援对象追讨回劳动报酬和各种赔偿金逾千万元。

    虽然公益法律援助正在进行,但相比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公益法律援助资源远远不够。与此同时,公益律师也面对着很多问题。农民工维权案件本身就存在立案难的问题,律师们为一个案件要来回跑很多次,还要搭上费用。有的农民工不理解,还觉得律师就为挣钱,不会真心帮自己。这也让公益法律援助陷入了一个很尴尬的境地。

    维权难,并非简单地源于这“三重门”,深层上看其实是社会问题,源于社会对农民工群体的歧视。

    省律师协会的李原生秘书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农民工维权之路的各种艰辛,都源于他们作为弱势群体,无法得到社会的关注。要想真正让农民工群体摆脱维权难的困境,需要政府与社会在今后一个时期共同努力,创建关怀弱势群体的氛围。

    其实,农民工为城市建设贡献了巨大的力量,和谐城市,他们最有权利共享。

    短 评

    “农民工”企盼摘掉“农民工”帽子

    不知从何时起,城市里有了很多“农民工”。对城市人来说,农民工没文化,他们就像怪胎,忽而涌来,忽而又涌走。

    近年来,无论是“两会”,还是各地方会议上,总有人提出要废除“农民工”的称谓。可这让大家再次陷入烦恼:不说“农民工”了,该说什么呢?

    农民是他们曾经的身份,但他们如今却是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在城市生活了很多年,农民工的子女已然成为了“城市人”。随着年轻的“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这支队伍的素质也越来越高。农民工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不再是新鲜事。如此多的变化面前,该怎么来定义这个群体?

    作为城市里的弱势群体,农民工始终无法享有与城市人同等的权利。孩子入学需要进“打工子弟学校”,坐公交车被呵斥“身上脏”,哪怕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了小老板,也会被人叫作“包工头”。歧视、白眼,城市人天生的优越感,让农民工面对着异常尴尬的局面。静下来想想,如果有一天,太原的农民工一夜消失了,不出几天,太原的建筑工地、物流公司、装修公司都将停业。恐怕那时大家才会意识到,没有农民工,城里人什么都没有。

    “农民工”生活得很难,难在那顶帽子上。这顶帽子是特殊历史时期造就的,却仿佛成为了一种印记,天然带着某种贬义。那该叫他们什么呢?事实上这并不是个称谓问题,而是称谓背后的心态问题。想摘掉“农民工”的帽子,必要等到全社会不再歧视他们的那天。如果让“农民工”们定义自己的幸福,恐怕他们最想要的就是不要再被当作“农民工”。

 

作者:本报记者 畅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