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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电视剧中禁止插播广告

来源: 作者:王俊菲 发布时间:2011/11/30 13:50:59

    11月28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明年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据悉,该《补充规定》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以45分钟计)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播出电影时,插播广告参照前款规定执行”。这是针对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修改。
 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电视剧是深入千家万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产品之一。取消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间插播广告,能够有效实现播出电视剧每集剧情的完整性和观众收视的连贯性,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更好地体现广播电视公益文化服务的职能。从长远效果看,也有利于促进电视剧行业科学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电视台以人为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据悉,为确保新政策得到切实执行,11月28日,广电总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并撤销2012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
              同时,要求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全面监看各级电视台的落实情况,对仍插播广告的播出机构,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