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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县工商局五项举措加强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中国长治 作者: 发布时间:2015/9/8 16:46:1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注册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转变监管方式,深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深化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黎城县工商局五项举措加强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工作。

    一、规范登记事项。在办理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时要严格对照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相应市场主体提交材料规范要求,逐一审查、核实登记事项,保证经营者提供的姓名、住所、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章程等材料合法、有效、齐全,切实做到登记事项规范化。

    二、规范登记程序。在办理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时,严格依法按照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条例、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法定程序(受理、审查、决定、发照)进行登记注册,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要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核,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的当即予以登记,需要核实的应当在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切实做到登记程序规范化。

    三、规范监督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日常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对已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合作社,在一周内及时认领,并登记造册,交付片管员管理。对已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进行抽查回访,督促按时提交年度报告,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证照管理,对违规、违法的市场主体依法严厉予以经济处罚、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撤销登记、吊销登记,对从事无照经营的市场主体坚决予以取缔,切实做到监督管理规范化。

    四、规范公示信息。要在登记场所及其网站公示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内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提交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收费标准及依据),应申请人要求就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公众及相关部门查阅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时应当依法予以提供,对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不得对外公开,切实做到公示信息规范化。


    五、规范档案管理。在完成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后5日内及时将市场主体分类登记造册,统计于注册登记台账,按档案规范要求整理归档,做到分类编号,有序完整,方便管理查阅。市场主体户口档案要有专人负责,人员调动、离职要做好档案交接工作,做好档案室的防尘、防虫、防鼠、防水、防潮、防火、防盗工作,严禁私自涂改、转借、丢失、损毁档案,保证档案管理的原始性、完整性、可持续性,让市场主体档案更好服务于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到档案管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