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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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履行企业登记“双告知”职责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3/17 17:16:24

为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部门协同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平顺县市质局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

该局严格依据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制作并全面启用双向告知书(函),一是企业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时,以书面形式当场告知申请人必须取得相关审批部门批准文件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的经营,由申请人签字承诺;二是在办理登记注册后,通过纸质文件函告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由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办理后置许可证件。

今年以来,已签订告知承诺书和发出告知函共34份,推进了辖区内市场监管法治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