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经济网晋城讯 文明城市共建,文明成果共享。8月30日上午,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室在晋城大酒店二楼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新修订的《晋城市民公约》相关内容向社会进行了发布和解读。
全国文明城市,是各类城市品牌评比中含金量最高的城市品牌,也是目前综合性最强、涵盖面最广、标准最严的评选活动,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2002年,晋城市启动了首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2003年,晋城成为全省首批文明城市。2004年,中央文明委正式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晋城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截至目前,该市已2次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次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6次蝉联“省级文明城市称号”,3次荣获全国未成年人工作先进城市。
为营造良好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氛围,今年5月17日,晋城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会战”誓师动员大会,吹响了决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冲锋号角,坚决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场硬仗。
为规范引导广大市民,将“做文明晋城人 建文明晋城市”的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当中,营造文明社会风尚、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晋城市对《晋城市民公约》进行了修订。
“市民公约自出台以来,在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晋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联民对修订后的《晋城市民公约》进行说明时指出:“许多市民反映,原来的市民公约内容多,不易记。同时,根据全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特组织有关人员对晋城市民公约进行了修订。”
据了解,为进一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公约,扎实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开展,确保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本次修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体现了中央、晋城市委对公民道德建设的新要求。
新修订的《晋城市民公约》,经晋城市文明委领导审定,决定颁布实施。新版《晋城市民公约》内容为:爱祖国、爱晋城、爱岗位、爱家庭;守法纪、守秩序、守道德、守诚信;讲文明、讲友善、讲勤俭、讲奉献。《公约》共36个字,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广大市民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该《公约》凝聚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值得深入贯彻和学习。
(崔振海 暴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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