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新闻网晋城讯 3月15日上午,晋城市工商局在市区物茂广场举行2016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向市民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并接受市民投诉咨询。记者在现场发现,市民投诉涉及家用电器质量问题、预付卡欺诈等方面内容。
在活动现场记者看到,工作人员向消费者介绍了如何辨别假冒伪劣产品。不少市民都是有备而来,有咨询相关维权知识的,也有现场进行投诉的。对市民的投诉,工作人员逐一进行了登记,并表示随后会联系商家调查,给大家一个答复。
市民杨女士投诉一家经营体育器材的店铺,称女婿给她买的健身剑太长,无法用于健身,但商家拒绝给她调换或退货。工商人员受理了杨女士的投诉,并告诉记者,像杨女士投诉的案例,由于并不存在商品质量问题,而是消费者购买后发现不合适的情况,相关法规并没有要求商家必须给消费者退换货的规定,新消法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主要适用于电视购物、网络购物等异地购物方式。但考虑到消费者的实际情况,在所购商品无损坏,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等的前提下,他们会尽可能地协调,请商家在合理范围内为消费者退换货。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旨在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去年我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06件,其中因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家用机械等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最多,另外,服务类投诉总量相较往年也有所攀升。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12315投诉热线全天开通,市民随时随地都可以拨打电话进行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遇到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不要认为钱少就认倒霉,不能姑息纵容不法分子的侥幸心理。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索要发票和票据,为维权提供重要的证据。近年来,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异地购物形式火爆,市民在进行此类消费时,尤其要谨慎,谨防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骗取钱财。
责编: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