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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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政府出台系列优惠政策

来源:太行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7/4 10:12:07

支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

  本报讯(记者张艳芳)为更好地承接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近日,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优惠政策措施,将从用地、税收、金融、审批等多个方面入手,对转移到我市的加工贸易企业给予支持,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在税收分配方面,我市将建立与转出地政府合作双赢的机制,规定凡转移到我市的加工贸易企业和通过“飞地经济”模式引入的园区,投产之后产生的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转入地政府可与转出地政府、转出园区协商在3年内按50%以下返回。在用地方面,将对我市承接加工贸易项目用地在年度计划中单列用地指标,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加工贸易企业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对我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可按相关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为降低企业的转移成本,对转移到我市的加工贸易企业,在企业转移过程中产生的搬迁费用将给予定额补助;对转移到我市的加工贸易企业入驻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的,根据企业需要提供标准化厂房与办公用房,并在迁入后3年内免收租金。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借助电力体制改革,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和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园区参与全电量电力直接交易;对投资额度大、带动作用强的加工贸易企业,还将给予用电、用气优惠奖励。

  为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我市将积极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和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简化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和备案手续。同时鼓励各县(市、区)政府优先采购我市承接加工贸易企业的产品。除此之外,我市还将帮助转移到我市的加工贸易企业招工,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并为其进行免费培训。对吸纳我市在去产能过程中的转岗工人到加工贸易企业工作的,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将为转移到我市的加工贸易企业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员工提供保障性住房。

  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创新思维,积极承接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企业,同时要结合自身优势,自主确定其它特色产业链。要优先鼓励承接装备制造、食品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电子信息等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新兴产业项目,鼓励承接我市具有资源优势和生产基础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禁止承接高污染、高风险行业和落后产能、严重过剩项目。

责编: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