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分级诊疗制度建立,我省明确将乡镇卫生院分为三类,将从27个方面着手,破解乡镇卫生院医疗功能弱化、人才短缺、医务人员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省医改办、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人社厅联合提出《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量占县域内门急诊总量的比例稳定在70%以上,由乡镇卫生院提供的住院服务比例稳定在30%以上,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为实现这一目标,要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县域内各乡镇卫生院的服务人口、与县城的距离等实际情况,将其分为三类。《意见》强调,县级有关部门可在编制总量内,对辖区内卫生院人员、床位编制进行动态调整,优先满足一类、二类卫生院需求;通过建立县乡医师轮换制度、一体化管理制度、一对一帮带制度,促进县域内人才合理流动。各市县可结合医务人员工作特点,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同时进一步落实好卫生院的乡镇工作补贴;建立卫生院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鼓励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与卫生院捆绑式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据《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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