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9时许,来自香港的张先生和其母亲来到泽州路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这也是晋城市办理的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照相、取指纹,仅仅十多分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就顺利办完了。“这次我和我妈妈办完了,过几天我父亲和弟弟也要来办。”申领证件后,张先生非常高兴,并对这项政策连连点赞。
张先生的父母是土生土长的晋城人,后来到香港做生意,取得了香港居民身份证,张先生出生在香港,也有了居民身份证。但随着父亲生意在晋城逐渐多了起来,从小张先生就跟着父母回到了晋城。
没有居住证,让张先生感觉到了生活方方面面的不方便。上学的时候没有居住证,他只能以借读的方式来上学,没有学籍,高考都没能参加成了他的遗憾。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从9月1日起,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辖区申请领取居住证。张先生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带着母亲前往晋城市公安部门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据了解,新推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五年,和大陆居民身份证一样,能在大陆社会公共服务系统中用于识读身份证的终端和设备上使用,让持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更便捷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权益以及相关公共服务和便利。
按照相关规定,港澳台居民到居住地市(县)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居住证时,需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申领人出入境证件,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法申领居住证。
记者了解到,晋城市首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晋城申领受理点共有8个,分别是: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泽州路派出所、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北石店派出所、晋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兰花路派出所、晋城市高平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晋城市泽州县公安局金村中心派出所、晋城市阳城县公安局凤城派出所、晋城市陵川县公安局崇文派出所、晋城市沁水县公安局龙港中心派出所。(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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