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7日

当前位置:首页 > 晋城 > 专题报道专题报道

全市首例“刑带民”公益诉讼案在高平当庭宣判

来源:太行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25 11:36:01

近日,由高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诉讼的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高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进行了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某某在经营养鸡场期间,在明知兽药氟苯尼考粉不能用于产蛋鸡的情况下,还将该兽药用于鸡场4300余只患病鸡,并将患病鸡服药后产下的4000余公斤鸡蛋,以每公斤3.6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其中,申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购买的3000余公斤鸡蛋销售给高平市某商场超市,该商场超市将鸡蛋全部销售给众多不特定消费者。高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郭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判决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一个月内在高平市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高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分别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支持起诉。庭审中,郭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该案也是晋城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晋城市人民检察院部分领导、高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等参加了旁听。

  被告人郭某某的行为涉嫌犯罪,造成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对其处以刑罚,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同时,高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发生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存在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情形,于是,便按照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要求,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职整改。他们的检察建议意见很快便被采纳,有关行政部门对涉案单位和个人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

  高平市人民检察院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入手,强化内部配合协作工作机制,提升检察监督合力。通过采取合力监督的方式方法,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在办理每起案件时,要求每名员额检察官都要做到“一案三查”,即对案件是否涉及刑事、民事和行政三方面线索进行监督审查,一旦发现线索,要及时移送其他职能部门,全方位进行检察监督,力争检察监督质效最大化。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高平市人民检察院推行“一案三查”工作机制,促进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落地落实的一个缩影,不仅打击了刑事犯罪,强化了诉讼监督,推进了综合治理,取得了全方位、多层面的工作成效,还顺应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回应了社会关切,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健康与安全,达到了“办理一案,警醒一片,教育一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郭罡)

责编: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