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12月19日晚间,北城大队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实际,针对酒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经初步了解:
一中队在解放东路五州酒店路段行动中查扣酒驾3起,
霍某某,33岁,尧都区人,疑似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霍某某,27岁,尧都区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杨某某,43岁,尧都区人,疑似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中队,在古城路中段行动中查扣酒驾3起,
王某某,38岁,隰县寨子乡圪垛村人,在古城路中段查获,饮酒驾驶。
苏 某,31岁,襄汾县古城镇人,在古城路中段查获,饮酒驾驶。
张某某,25岁,尧都区人,在古城路中段查获,饮酒驾驶。
三中队,在北外环冷库口路段行动中查处酒驾2起
张 某,43岁,浮山县北王乡人, 饮酒驾驶。
常某某, 山西榆社县人,饮酒驾驶。

古城路中段行动中的二中队



一中队在解放东路五州酒店路段行动中


霍某某,疑似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一中队当场查扣。

又一个霍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一中队查扣;

被带上警车的霍某某,

检查临牌

三中队,在北外环冷库口路段行动中查处酒驾2起




这位杨某某,疑似醉驾被一中队带回办案区,初始检测酒精度为233.疑似严重醉酒,

看杨某某的样子,真的喝了不少。

在办案区被询问的杨某某。


并对杨某某例行了测毒检查。


检查结果为阴性,排除毒驾嫌疑。

疑似醉酒的霍某某被带回办案区,初始检查结果为酒精度80.已达到醉酒驾驶界限,将对他进行抽血检测,做进一步的确认。


对另一位霍某某进行酒精测试。

结果酒精度为64.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他将接受扣12分,驾照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因疑似醉酒的杨某某与霍某某被带到临汾市三院抽取血样,做进一步的确认。

被抽取血样的杨某某


在给疑似醉酒的霍某某抽取血样

抽取的血样

封存好的血样

走完医院里的程序,他们带着人和血样还要返回队上,此刻已是次日凌晨,为了千家万户的交通安全,不辞辛劳, 交警们的确太辛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