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铂实工贸有限公司:
你方于2017年5月26日向山西建设银行晋中经纬支行贷款 1448万元,由我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编号 建晋经保证—铂实—201701)。该笔贷款已于2018年5月26日到期,截至2022年3月21日,我司替你方代偿本息806550元,请你方立即筹措资金归还该笔代偿款,否则,我司将采取法律措施向你方追偿。
特此公告
晋中开发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