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超强物贸有限公司:
你方于2015年3月30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晋中分行贷款500万元,由我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编号ZB5601201500000011)。该笔贷款已于2016年3月28日到期,截至2016年8月30日,我司替你方代偿本息5386428.39元,请你方及时筹措资金归还该笔代偿款,否则,我司将采取法律措施向你方追偿。
特此公告
晋中开发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