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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提公积金不再需单位审核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薛海鸥 丁园 发布时间:2016/1/7 9:37:00


薛海鸥画


1月1日已开始,职工可直接申请办理


    本报讯(记者丁园)1月6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1月1日起,太原市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审核环节,职工提取公积金更加便捷。

    根据该中心下发的《关于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审核环节相关问题的通知》,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不再出具《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申请职工可持合规资料直接向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职工销户提取人数较多的单位,可以由本单位专管员进行批量办理;职工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该中心信息系统中所记载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18位身份证号)必须完整准确,信息缺失的应当先由单位专管员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再申请提取;职工办理提取后的业务凭证不再向所在单位进行送达,单位如果需要了解缴存和提取情况,可以向缴存分理处拷贝本单位业务汇总数据,或者申请使用单位版软件自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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