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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地下管网之困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3 15:13:00

  产权不清,位置不明,重复开挖被戏称为“马路拉链”……长期以来,地下管网的诸多问题成为困扰城市的顽疾。日前,太原地下管网首部地方性法规出台——

    2015年12月30日,太原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太原市城市地下管网条例(草案)》,按照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正式实施。这也是该市关于规范地下管网管理、推进综合管廊建设的首部规范性法规。

    作为太原市规范管网建设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太原市城市地下管网条例(草案)》的出台,其目的就是为了有效破解城市建设重“面子”轻“里子”的难题,使其成为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加速器。

  施工次序混乱管网老旧怎么办?——编制地下管线建设计划,升级改造老旧管网

    近年来,太原市大规模推进道路新建与改扩建工程,城市路网得到进一步完善,人们出行也更加便捷。但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地下管网的种种问题却总是让人纠结与无奈。

    太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孟凡政总结了几类管网问题:一是地下管线先后施工的次序混乱。“不同性质的管线,施工要求不同。施工不规范行为,势必带来安全隐患。”二是管线信息不明。“通过城建档案查看到某个路段没有管线,结果开挖后发现不仅有,还弄不清楚是什么管线。道路施工中出现的挖断自来水管道、燃气管道的事故,均和管线位置不明有关。”三是占压地下管线,特别是占压燃气管线,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威胁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此,《条例》明确要求,城市的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地下管网综合规划,编制地下管线建设计划,并与城市道路建设计划相衔接和协调。为了规范地下管线的建设流程,《条例》还细化了22条规定,包括地下管线施工前的手续办理和施工中必须遵循的规定,以及出现各种问题时所采取的解决方法等。

    供水、供热、供气、通信、电力……地下管线犹如看不见的毛细血管连接着千家万户,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眼下,太原市部分老城区由于原有管道生产工艺落后、管道材质差、抗压抗腐蚀能力弱而引起管道破裂、渗漏等问题,升级改造迫在眉睫。《条例》规定,地下管线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要重点改造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和受损严重的供水、排水管线。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

  哪些地方统筹建设综合管廊?——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明确划定范围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多种地下管线的公共隧道。资料显示,部分欧美国家“综合管廊”已有百余年的发展历史,但在我国目前还属于新生事物。虽然国内部分城市近年来也积极开展试点建设,但也都处在探索建设管理经验阶段。

    去年12月,太原市人大法制委及太原市城管委的相关人员到厦门和珠海两地就综合管廊建设进行了实地考察。厦门已建成的两个综合管廊项目是按照建设项目性质确定建设主体的,珠海横琴新区环岛综合管廊是由政府主导建设的。

    孟凡政向记者进行了描述:在厦门综合管廊的隧道里,两侧都是一层一层的隔断,每一层的管线都不相同。线路是谁家的,有什么问题,一目了然。隧道中间的通道可供施工人员,甚至是车辆通行。管廊内还预留了一些管线的位置,为未来可能要敷设的线缆做准备。“这样就有效避免了管线出现故障要开挖,埋设新的管线又要开挖的问题。可以说,推进综合管廊建设,是解决‘马路拉链’的有效手段。”

    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显示: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那么到底在城市的哪些地方需要统筹建设综合管廊呢?《条例》明确划定范围:一是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二是老城区;三是本市交通流量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地段,本市高强度开发区、重要公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者河流的交叉处,以及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综合管廊的建设成本非常高,每公里耗资在8000万元到1.2亿元。这是全国的平均水平,北方城市因为多了供热管网,成本还有可能再高一些。但建成后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解决地下管线问题将会起到关键的作用。”孟凡政说。

  各自为政管理无序怎么办?——建立综合协调会议制度,专项普查每五年一次

    如今,城市地下管线涉及的部门、单位和行业众多,管理日趋复杂。而太原市由于长期以来没有制定相应制度和政策措施,对有关规划、建设、管理主管部门及管线产权单位、管线建设单位、勘测单位的权利、责任、义务没有明确的界定,以致相关管理部门在地下管线的管理上不能协调一致,各自为政,管理无序。

    孟凡政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太原市管沟建设主体与部分管线运营维护主体一直以来都是完全分离的。由于管线维护主体不明确,常使敷设有大量管线的管沟无人维护监管,盗用管沟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地下管线的运行安全。

    做好城市工作,就是要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条例》指出:市人民政府要将地下管网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地下管网综合协调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网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市规划主管部门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管网综合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等。

    不仅如此,不同类型的地下管线,应当因地制宜地采用不同的地下管线建设维护管理模式,才能提升对地下管线综合协调维护的管理水平。因此,《条例》中指出,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可以通过与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地下管线管理单位协商,创新地下管线共同维护管理模式,提高城市地下管线维护管理水平。

    “太原市地下管网的历史遗留问题也比较多。解放初期太原市曾建了一批老旧管线,有的因为相关档案资料丢失无从核对,有的把道路打开才发现连一根管子也塞不进去了。所以,摸清家底至关重要,它是管理好地下管网的先决条件。”孟凡政说。

    对此,《条例》中明确提出,地下管线专项普查应当每五年进行一次;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地下管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竣工资料、补测补绘资料输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责编:赵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