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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构建环保长效监管机制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李青 发布时间:2014/1/21 10:38:45

    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


    针对近期环保部督查大气污染防治太原存在的问题和中央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12月1日太原市召开大会,决定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将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的环保监管体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太原市连续两年强力推动以消减燃煤量为主要目标的“五大工程”建设,市区冬季大气改善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五大工程”成效明显相比,“五项整治”力度明显不足。在全国74个重点监控城市中,太原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始终在倒数12、13名徘徊。特别是工业企业超标排放、垃圾秸秆焚烧、建设工地扬尘、机动车污染、渣土拉运等环境污染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有效管理。为此,太原市将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构建环保长效监管机制。

 

    建立挂牌监管责任机制,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实施主体和监管主体的责任,对所有的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施工工地、拆迁工地等实施挂牌监管,明确监管人和分管领导姓名、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城乡清洁、渣土拉运抛洒管理、秸秆落叶禁烧、机动车等面源、线源污染控制实施网格化管理,明确区、乡、村三级监管责任,确立监管范围和监管职责,做到所有污染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监管无遗漏,责任追究无遗漏。


    建立环境稽查制度,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市环保局组织专门的稽查队伍,重点县(市、区)派驻环境稽查人员,强化对重点区域的督查力度。对环保工作履职不到位以及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及失职渎职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市监察局将制定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细则,做到违法和追责对号入座,凡是出现环境违法问题,特别是重复出现,屡查不改的,追究监管主体的责任。对出现的环境污染的人和事,做到三个不放过,一是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不放过;二是对实施主体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处理不到位不放过;三是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强化监督考核。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要立即开展自查,敢于露丑,勇于自揭伤疤,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环保部门要跳出环保抓环保,对环境监管实施巡视稽查,宁做“恶人”,不当“罪人”,真正做到铁腕治污、铁面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