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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不得组织学生及幼儿群体服药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3/27 9:40:58

    针对陕西、吉林两地个别幼儿园发生的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事件,昨日,太原市教育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太原市中小学幼儿园健康服务管理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组织中小学生及幼儿群体服药。


    太原市教育局体卫处负责人表示,任何中小学幼儿园不得擅自接受来自药品企业及医疗机构的任何赞助、捐赠、冠名及药品试验等活动(包括免费诊疗)。由于常见疾病防治确实需要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时,要强化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并密切注视学生有无不良反应或副作用发生;必须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


    另外,太原市教育局、卫生局将组织市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的专业技术人员于4月1日至4日对各县(市、区)和直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


    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记者 王冠兴 实习生 葛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