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下月施行,每株古树管护费每年不低于1200元,300年以上古树禁止移植
有着2500多年历史的省城太原,为全市建档保护的2956株古树名木予以立法保护,每株管护费每年不低于1200元,由市级财政预算列支。4月1日上午,《太原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
何为古树?《条例》规定,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为古树,树种稀有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特殊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名木。对这些古树名木,实施分级保护:树龄在1000年以上的,实施特级保护;树龄在300年以上1000年以下的,实施一级保护;树龄在100年以上300年以下的,实施二级保护。名木实施一级保护。
《条例》还对古树名木的移植做出禁止性规定。特级、一级保护古树名木禁止移植,二级保护古树也不得擅自移植。如发生砍伐、擅自移植古树名木行为,导致古树名木死亡的,处评估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擅自移植的,处评估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记者 刘宇)
责编: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