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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饮用水源地全面“体检”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4/17 9:47:31

    对汾河水库上游每周监测两次


    为推进全市水环境质量加速改善,太原市环保局决定4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检查范围包括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检查内容为:环保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环保要求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水污染物排放是否稳定达标。是否按环保要求建设水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器且运行正常。是否存在私设暗管或渗坑等违法排污行为。水污染物排放河道(沟渠、管道等)内是否存在污染残留。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对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等违法排污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土小企业和已关停企业死灰复燃的,一律依法取缔,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水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产治理。对检查发现的河道内的污染残留,及时组织进行清理。


    各县(市、区)和开发区环保部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将组织开展重点流域出、入境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督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检查期间将进一步加大例行监测力度,对汾河水库上游汾河干流、岚河、涧河入库水质每周监测两次,对汾河水库出库水质每周监测一次,对汾河小店桥、贯中桥、韩武村断面及南白石河美锦桥断面和太榆退水渠、杨兴河进入市区水质每10天监测一次。(记者 曹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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