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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排污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4/18 9:48:01

    4月16日,太原市环保局发布消息:即日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排污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重点流域是指汾河太原段及主要边山支流,小店区和清徐县内太榆退水渠,尖草坪区和阳曲县内杨兴河,清徐县内南白石河,娄烦县内岚河和涧河。重点行业包括化工、焦化、制药、碳黑、碳素、皮革鞣制、造纸、食品、冶金、涉重金属、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废水排放行业企业,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包括娄烦县汾河水库水源地,杏花岭区枣沟水源地,尖草坪区兰村水源地、三给地垒水源地、西张水源地等。检查内容包括:环保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环保要求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水污染物排放是否稳定达标;是否按环保要求建设水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器且运行正常;是否存在私设暗管或渗坑等违法排污行为;水污染物排放河道(沟渠、管道等)内是否存在污染残留;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等。


    按照要求,执法检查期间,对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等违法排污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水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产治理;对检查发现的河道(沟渠、管道等)内的污染残留,及时组织清理。太原市环保监测机构将对重点流域出、入境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展开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


    同时,将加大对24项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的例行监测力度:对汾河水库上游汾河干流、岚河、涧河入库水质每周监测两次,对汾河水库出库水质每周监测一次,对汾河小店桥、贯中桥、韩武村断面及南白石河美锦桥断面和太榆退水渠、杨兴河进入市区水质,每10天监测一次。 (记者 薛琳 通讯员 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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