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记者从太原市民政局获悉,为提高家庭寄养孤残儿童生活质量,从7月开始太原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提高家庭寄养孤残儿童的生活费。
孤残儿童的家庭寄养是由福利院在院外为孤残儿童找“奶妈”,福利院出生活费,让孤残儿童在寄养家庭中生活的养育方式。
不过,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有寄养家长反映,原有每月740到800元的孤残儿童寄养生活费相对偏低。为此,太原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决定,提高寄养孤残儿童的生活费。患有重度脑瘫、智力严重障碍的儿童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他病症的儿童每人每月增加20元。(记者 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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